毫无疑问,在元代时期的兰州社会,由于国家实现了和平统一的大好局面,在农牧业、手工业、商业活动等众多方面皆取得了颇为显著的发展成就。而这一成就离不开我们现在所说的丝绸之路,元朝在继承并完善唐宋时期的对外开放政策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,通过加强与海外国家的政治联系,在经济领域积极推动海外贸易,从而使海上丝路达到了巅峰时期。
在兰州地区,除了我们前文中说到的丝路之外,由于蒙古人信仰藏传佛教,由今兰州至、西宁、拉萨的丝路被完全打通,并显得异常繁忙。众多西藏的僧人大多取道兰州前往北京,他们不仅带来了宗教文化的交流,也促进了沿途地区的经济发展。而由宁夏中卫至、白银、皋兰、兰州的线路也被完全开通,为人们的出行和贸易提供了更多的选择。然而,由于蒙古人封路或气候原因,从海原至靖远、皋兰、兰州这条线被冷落了下来。但正所谓“东方不亮西方亮”,这反而促使兰州至陇西、临洮至天水的线路更加繁荣了起来,沿线的城镇迅速崛起,商业活动愈发活跃。
根据学者吴慧的研究,元代亩产比宋增长了9.4%(邓广铭、漆侠《北大宋史专题课·宋代社会生产力》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8年)。就农业而言,彼时的皋兰,土地得到了更为合理的开垦与利用,先进的农耕技术得以推广,各类农作物的产量大幅提升,畜牧养殖的规模不断扩大,优良的畜牧品种得以引进与培育。《元大一统志》引用《皋兰志》里的话说,兰州的老百姓很朴实,也很努力种地。当地的土特产有“粱米”,还有记载说这里产的小麦特别多(出产小麦甚饶)。种地用牛,甚至还用牦牛,用牦牛耕地的力气比其他牲畜大多了(耕力倍于他畜)。
于畜牧业领域,蒙古人作为统治者,其起源就是典型的游牧民族。在广袤无垠的草原时期,他们的生活主要依赖畜牧,以牛羊马群为生存的根本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战争的硝烟逐渐消散。和全国各地的众多的怯薛军人一样,纷纷迁入了陇右地区及其周边地区。在这一过程中,逐渐形成了如今我们所熟知的保安族、东乡族等民族。当时,他们和蒙古人一起,为当地的畜牧业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。
例如,他们引入了更为先进的畜牧养殖技术,使得牛羊的繁殖率和成活率显著提高。同时,他们还注重草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,通过轮牧等方式,保证了牧草的生长和可持续发展。他们的存在,成为了当地不可低估的一股新的力量。兰州地区也不可能成为例外。
田澍所著之《兰州通史》(人民出版社,2021年)内对此有所论述。在此时期,居住于兰州之地的蕃汉民众在踊跃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之际,亦未舍弃兼营畜牧业。其所养殖之牲畜品类繁杂,主要涵盖马、牛、羊等。然而,就总体而论,畜牧业于当地经济当中所占之比重呈下降之态,且其生产方式亦产生了一定之变化。
于此种下降趋势之中,所占比重最多者恐为马。然则,即便如此,当时兰州之马的数量仍不可谓少。盖因后来明军攻占兰州时,获马牛羊不计其数,然而《明太祖实录》当中却存有如此记载,朱元璋因此对大将李文忠、沐英等人言:“吾国所匮乏者乃马,今闻军中获马甚众,当趁此青草繁茂之时悉心牧养,使其壮硕,而后悉数送至京师。犏牛则于巩昌、平凉、兰州、洮河等地放牧。”
由这段话清晰可见,彼时之兰州已不复为元代“西北马多天下”之重要牧地抑或产地。曾于元代,兰州或许于马匹之养殖与产出方面占据着至为重要之地位,存有数量众多且品质优良之马匹。但伴随时光之流转,至此时,其于此方面之重要性已然大幅削减,渐次丧失往昔之辉煌。
生产方式的变化可能在牛这方面。马可波罗虽然没来过兰州,不过他在自己写的游记里提到,从凉州往东南走,能到契丹的地方,在这条路上能看到有一座城,叫singuy(金州,就是现在的榆中县),管着很多村子,也属于唐古忒,归大汗管。
这里产野牛,身体跟大象一样大,样子很好看,因为牛身上长满了毛,就脊背露着,毛有四掌长,黑白色的,好看得让人不敢相信。小牛的时候就养着,所以数量挺多的。用它们驮东西,还让它们干别的事,也用来耕地,因为力气大,耕地的力气比其他牲畜强一倍呢。这里的野鸡比欧洲的雉大一倍,尾巴有十掌长。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鸟,羽毛有各种颜色,样子很漂亮。
《兰州通史》认为,马可波罗说的野牛可能是牦牛,还说当时牦牛从天祝、临洮到马衔山都有。《大明一统志》就讲临洮府“当地产牦牛”,“牦牛的尾巴能做旌旗的穗子”。也可能是牦牛和黄牛杂交出来的犏牛,《平番县志》里收录的《凉州赋并序》说“野兽里犏牛能驮重物,种地靠它”,犏牛是兰州地区很重要的牲畜种类。
生产方式的变化或许主要体现在牛这一方面。马可波罗虽然未曾亲身来到兰州,然而在他撰写的游记当中有所提及,说是从凉州朝着东南方向行进,便能够抵达契丹所在之地,在这条行进的道路之上能够望见有一座城,其名称为singuy(也就是如今的金州,即榆中县),这座城管辖着众多的村落,同样归属于唐古忒,且听从大汗的统辖。此地盛产野牛,其身躯庞大,犹如大象一般,模样极为美观。
由于牛的身上密密麻麻地长满了毛,仅仅脊背部分袒露在外,那些毛的长度约有四掌之长,呈现出黑白相间的颜色,其美观程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。这些野牛在还是小牛的时候就被人们饲养起来,正因如此,其数量颇为众多。人们不仅用它们来驮运物品,还让它们去做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,甚至还将其用于耕地,原因就在于它们力气巨大,耕地时的力量比其他牲畜要强上一倍之多。另外,这里的野鸡个头比欧洲的雉大一倍,尾巴的长度达到了十掌之长。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鸟,它们的羽毛具备着各种各样的色彩,外形十分美丽。
《兰州通史》认为,马可波罗所描述的野牛有可能是牦牛,指出当时的牦牛从天祝、临洮一直到马衔山都有分布。《大明一统志》当中就有记载称临洮府“本地出产牦牛”,“牦牛的尾巴能够用来制作旌旗的穗子”。这种牦牛也有可能是牦牛与黄牛杂交而来的犏牛,在《平番县志》里所收录的《凉州赋并序》中说道“在野兽当中,犏牛能够驮负沉重的物品,种地也依靠它”,由此可见,犏牛在兰州地区属于非常重要的牲畜种类。
在手工业领域,精湛的技艺得以传承与创新,陶瓷、纺织、金属加工等行业蓬勃发展,制作出的产品不仅满足了当地的需求,还远销他地。商业活动方面,繁荣的集市与繁忙的商道交相辉映,各类商品琳琅满目,贸易往来频繁,促进了经济的繁荣。
在明清的史料里面,提到过兰州生产的一种挺贵的羊绒,名字叫“姑姑绒”或者“孤古绒”。《天工开物》觉得这是个音译的名字,因为在当地,人们把山羊叫做“姑鲁”,所以就把山羊绒做的织物叫做“姑绒”。但是,在《皋兰县续志》等资料里又说,当地把“尼姑”叫做“姑姑”,她们织的绒品就被叫做“姑姑绒”。
名字本身并非关键所在,关键在于“姑姑绒”尚有相对常见的名称“绒褐”。古人所言之“褐”,切不可依现代人的理解仅视作颜色之词,就服饰而言,其更可能指的是毛织物。尽管中国古代服饰文化将丝绸置于重要地位,但毛织物的存在亦不容忽视。“营盘美男”身着极为精美且带有显著花纹的毛织物,此类较为精细的毛织物被称作“罽”。而“褐”通常用以指称粗疏的平纹且素色的毛织物。伴随与毛织物主要产地的文化交流,“褐”的概念逐步拓展,在唐代,诸多用于宫廷的精细毛织物亦被称作“褐”,同时亦出现了斜纹素织的“褐”。
“绒褐”所指的是以羊绒作为原料的毛织物,其中品质最优者产于兰州,被称作“兰绒”。此间一个关键的因素,除却手工制作的因素外,还有当地对羊种的引进与改良。在《天工开物》之中有述,有一种名为矞艻羊(属番语),于唐末起始自西域传来。其外毛并非很长,内毳却细软,可用于织就绒褐,秦人将其称作山羊,以与绵羊加以区分。此种羊最初自西域传入临洮,现今在兰州依旧兴盛。
没有元代畜牧业与手工业的发展,明代的“兰绒”就不可能成为驰名全国的羊绒织品,《兰州通史》认为,制作“兰绒”的工匠和织造技术应当也来自西域,明代方以智所撰《通雅》也说兰绒“盖仿吐噜(吐鲁番)织法也”。《兰州通史》中说,辽金时期,高昌(今吐鲁番)回鹘人善于纺织,元代高昌畏兀儿内迁到河西、河州、陇右一带。其纺织技术也传入了当地。“元代在陕西、河西都设有织毛段匠提举司,工匠以蒙古西征带回的回回人为主,兰州有不少‘回回人’,可能就是纺织工匠”。
毫无疑问,在元代的兰州社会,由于国家实现了和平统一,其在农牧业、手工业、商业活动等众多领域皆取得了颇为显著的发展。并且,由于民族融合进程的推进以及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,在这一时期,人们的容貌特征甚至都出现了显著变化,其中尤以女性最为突出,此地竟然被赞誉为全国女性容貌最为出众的区域。
最早察觉到这一现象的,依旧是大名鼎鼎的马可波罗。他在自己的游记当中明确记载,兰州一带的女子“色白而美”。经过分析,我们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人与青唐族、党项族相互通婚所导致的结果。青唐族即现今所指的藏族,该族妇女往往皮肤白皙且容貌美丽,而西夏原本就是一个以盛产美女而闻名的地方。
及至明成祖时期,帖木儿王朝的沙哈鲁汗派遣人员出使明朝,使团之中的画家盖耶速丁大师,凭借其作为艺术家所独具的敏锐眼光,对兰州姑娘给予了极高的赞美:“在中国,少女在通常情况下均拥有非凡的美貌,然而,兰州的姑娘却在其中属于最具美名的行列。”正因如此,盖耶速丁将兰州称为“胡思纳拔德”——即“美人城”。而这一描述与马可·波罗所记载的“女子色白而美”的内容是完全相符的。
物丰而人美背后是和平与统一。和平、统一,这两个闪耀着光辉的词汇,在元代社会中展现出了独特的魅力。物丰,意味着资源的富足,粮食满仓、物产丰富,商业贸易繁荣昌盛。人美,并非仅仅指外貌的出众,更是心灵的纯净与善良,人们秉持着友善互助的精神,共同构建着社会的和谐。
元代社会,尽管其存在的时间相对短暂,但却如一颗璀璨的流星,在历史的长河中划过一道耀眼的光芒,为我们呈现了美好的亮点。这样的元代社会,无疑值得我们在今天关注与研究,并汲取宝贵的经验,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(文|路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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